郴州市国税局行政许可事项大幅度“瘦身”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5日       来源:中国●郴州      阅读:264次

郴州市国税局行政许可事项大幅度“瘦身”
       6月10日,郴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布了全市国税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除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的13项外,仅保留5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他全部予以取消。
      该局目前保留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如下: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审批部门和级次为省、市州、县市区国税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审批部门和级次为县市区国税局。该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对保留的5项行政许可,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的期限、条件、程序等开展税务行政许可工作。对取消的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及时修订涉及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完善制度,切实加强后续管理。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的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在总局有关文件出台之前,暂按现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陈友训  王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