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236次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文件要求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法办〔2020〕4号)规定,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11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2021年法治
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省一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争创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中法办发〔2019〕10号,以下简称《意见》),参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法办〔2020〕4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意见》、《通知》的要求,努力创评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并通过创建活动,使全厅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二、参与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按照《通知》要求,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包括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两类,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根据我厅近年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吸收多年在全省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经验,我厅将参与申报“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按要求申报
    为保证申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湖南省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的任务分工认真准备材料(见附件1),并按质按量于2020年10月15日前反馈法规处,法规处汇总编制报告后,于10月底报送省委依法治省办参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法规工作的厅领导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处长和厅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厅法规处负责创建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抓好示范创建活动的动员部署,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创建方案,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处室(单位)要深刻认识示范创建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开展示范创建为契机,深入总结成绩和问题,摸清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尽快补齐短板、改进薄弱环节,努力争取成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样板。
    (三)强化支持保障。请厅党组、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加大对示范创建活动的支持力度,在创建活动经费保障上予以支持,在人力资源调配上予以倾斜,在工作统筹调度上予以配合。

    联系人:周碧蓉,电话:0731-88955510
            周晓丹,电话:0731-88955453
    电子邮箱:hnsjxwfgc@163.com


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资料申报指南

湖南省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