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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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建设用地方面

    1.县内五个工业基地(行廊、坦坪、龙潭、袁家、塘村)作为嘉禾经济开发区坦塘工业园的项目区,实行“征转分离”的用地模式。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入股,以联营形式与其它单位、个人共同兴办企业,开发工业园区或联合建设标准厂房。

  2.保障转移企业用地需要,对到嘉禾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产业转移项目的用地重点安排。
  3.对入驻嘉禾经济开发区坦塘工业园及五个工业基地(以下简称“一园五区”)的加工贸易企业办公生活配套用地控制指标由7%以内提高到10%以内。

 

    二、关于建设规模方面

    4.在“一园五区”内,由企业自行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办公生活配套设施的,可不纳入招投标程序,由其自行安排建设。  5.对需到规划范围外选址的产业项目,由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呈报市建设局尽快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关于财政支持帮助方面  6.“一园五区”内企业对当年有出口实绩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包括深加工企业)实行物流运输补贴。以加工贸易方式每出口1美元补贴0.1元人民币(含市财政补贴部分,以海关统计为准),连续奖励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