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9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91次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大数据项目征集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湖南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各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申报,不分配申报名额,重点推荐全省“数字新基建”标志性项目企业申报,省工信厅根据要求择优推荐。

    二、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申报主体需于2022年5月4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信息填报。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各推荐市州工信局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申报主体完成系统申报后,将申报材料送至所在市州工信局,各市州工信局于5月7日前将推荐意见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邮寄至省工信厅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陈可旺  0731-88955549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收件人:陈可旺)

    电子邮箱:hngxtrgznc@163.com

     

    附件: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