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科技评估服务质量控制规范》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4日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阅读:68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37号),由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0)归口的国家标准项目《科技评估服务质量控制规范》已通过国家标准委批准获得立项(见附件1)。为广泛吸收各利益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凝练形成广泛共识,充分保障标准质量,推动标准后续应用实施,科技评估标委会秘书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标项目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标项目介绍

《科技评估服务质量控制规范》(计划号:20230883-T-306)的起草工作由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牵头,研制周期为18个月。该标准是落实科技评估改革精神,推动科技评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旨在明确科技评估服务组织实施全过程各阶段的质量要求和质量控制措施,提出质量评价及其结果应用的要求,适用于开展科技评估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科技评估监管部门和委托者可参照使用。该标准有利于明确和统一科技评估领域对质量控制的认识和要求,加强评估活动全过程质量控制,提升各类科技评估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评估的作用,为推动科技创新提供更多更好的支撑服务。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科技评估服务质量控制规范》起草单位应是科技评估、科技管理、科技服务、质量控制、标准化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起草人应熟悉科技评估、科技管理、科技服务、质量控制和标准化等相关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积极投入和认真负责。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1.在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中将参与起草标准的单位名称列入标准起草单位名单中,将参与起草标准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中。

2.起草单位应能根据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等各环节工作需要,通过承办会议、邀请专家、开展调研等方式分担标准研制费用;起草单位应提供专家支持,所推荐起草人(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1名)应满足上述资格条件,同时保障起草人充分参与标准研制过程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3.起草人应在标准研制期内全程参与,按照科技评估标委会和标准牵头起草单位的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任务。起草人应按时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以及相关的各类座谈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应独立发表意见,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4.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起草人应共享本单位和个人的相关研究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参考。

四、报名要求

请报名参加国家标准起草的单位和人员填写《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23年10月12日之前报送科技评估标委会秘书处。报名表应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各一份,电子版报名表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为便于管理,统一邮件标题为:“科技评估服务质量控制规范-申报起草单位名称”),盖章件请寄送至秘书处。秘书处将根据标准起草需求,结合申报单位和推荐起草人的专长和经验,与牵头起草单位充分沟通后,遴选合适的单位和人员参与起草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万体,昝婷婷

联系电话:010-62169609;010-62169563

电子邮箱:TC580@ncste.org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四路35号楼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编100081

附件:

1.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37号)(节选)

2. 《科技评估服务质量控制规范》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报名表

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