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湖南省科研诚信管理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阅读:76次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湖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0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省科技厅将面向全省征集科研诚信管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此次专家为科研诚信管理类型,专家入库时应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

2.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履行工作职责。

3.熟悉科研管理和学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4.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咨询、评审、检查、调查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5.无不良科研诚信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二)专业条件

1.从事科研管理、学术管理或期刊管理等岗位工作3年以上,且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务,熟悉科研项目、成果管理、期刊发表等相关科研诚信管理业务。

2.从事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担任委员或成员,熟悉学术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3.参与过科研失信行为调查、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财政资金违规案件调查等工作,具备丰富检查和调查工作经验。

4.从事科研诚信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且获得相应研究成果,熟悉国家及省相关科研诚信政策法规。

5.其他参与国家或省级部门组织的相关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经历。

二、入库流程

符合条件的专家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网址http://kjgl.kjt.hunan.gov.cn/egrantweb/)——在线注册,填报信息,提交入库申请——申报单位在线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在线审核推荐——申报或推荐单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和《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至科技厅——科技厅审核认定——网上公示——入库。

三、操作说明

新申请入库专家、原在库专家,以及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分别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1.新申请入库专家请登录科管系统,点击注册,选择注册身份(“评审专家”),点击“下一步”,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再将个人信息激活。激活后,登录系统,填写完善个人简要信息后提交。已注册过的项目负责人可登录系统,在“系统管理”选项中点击“自荐为评审专家”。

2.原在库专家请使用原个人账号登录科管系统,点击“评审专家”,再点击“个人信息维护”,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如忘记账号和密码,可通过系统用手机号和电子邮箱找回,或联系咨询系统支持部门。

3.申报单位、推荐单位使用单位账号登录科管系统,点击“审核评审专家”,对已提交信息的专家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完成后点击提交。

四、有关要求

1.专家信息是专家入库和遴选使用的主要依据,请在科管系统“个人简介”或“附件信息”中填报科研诚信管理经历及其他相关信息。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2.请申报、推荐单位对申请入库专家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审查有无不良科研诚信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3.专家本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的账号和密码请妥善保管,不得对外泄露,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专家或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4.科研诚信管理专家实行常年申报定期受理的方式,2023年征集时间截止11月20日。请各有关单位将推荐函和《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盖章后,邮寄至省科技事务中心绩效评价部。

五、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部门:0731-88988917

科管系统支持:0731-88988619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407室,邮编:410013

附件:科研诚信管理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