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20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终止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来源: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阅读:80次

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第十一条、《湖南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湘科发〔2018〕172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拟对2018-2020年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17个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详见附件)的科研负责人作出:终止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收回全部/结余财政资金,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的处理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监督与诚信处  0731-88988999

机关纪委      0731-88988679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

邮编:410013  电子邮箱:hnst-jg@hnst.gov.cn

附件:2018-2020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终止的清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