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8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15次
各市州工信局、各相关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推动我省工业企业加快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按照《湖南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补贴实施办法》(湘财企〔2024〕4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合作金融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银行机构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且在省内设有分支机构的省级分行、省内依法设立的地方法人总行(湖南农信系统以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作为申报主体);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2. 参与湖南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工作的合作意愿强,拥有专门从事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的业务团队,财务稳健,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自愿遵守有关规定,接受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3. 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产品按照《湖南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补贴实施办法》载明的支持方向,细化设置贷款产品标准和软硬件设备认定标准、建立绿色通道等。
4. 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产品种类较多,产品定价较为合理适度,与省内工业企业融资需求适配性较强。与企业签订合同时,要求企业同步签订信用承诺,避免出现项目信息造假、套取骗取贴息资金等问题。
(二)融资租赁公司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法人机构;股东实力较强,拥有专门从事工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的业务团队,专业能力较强;专注于服务实体经济及中小微制造业企业,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稳健,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服从监管,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2. 参与湖南省工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工作的合作意愿强,服务工业企业融资租赁业务比例较高;积极创新工业企业租赁服务产品,办理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审批效率高,服务企业效果良好;自愿遵守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贴息政策有关规定,接受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申报程序
1. 合作金融机构于2024年10月15日前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一式四份书面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光盘)。
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按要求择优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后,联合发文明确。
三、合作金融机构管理
后续根据合作金融机构的年度评价情况,适时调整合作金融机构名单。评价不合格的,不再列入合作对象。同时,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适时补充合作机构。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文件上报收件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规划处 冯里根;
电话:0731-88955357;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五、特别提醒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机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推销,违背金融机构意愿收取费用,可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举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举报受理电话:0731-88955386。
附件:合作金融机构申报模板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