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3日 来源:http://www.smehn.cn/News/Detail?id=179269 阅读:2883次
根据工信部《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企业函[2018]81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现状,对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的规定和条件,按照自愿原则,由各市州经信委组织符合条件的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
2015年工信部公布的首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将于2018年12月有效期满,可自愿重新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积极组织和参与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活动,积极参与各级经信部门组织的中小微企业服务活动,按时按质上报创业创新基地运营管理调度情况。请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请有关市州经信委指导申报单位依据《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5月3日前将推荐文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省经信委,逾期不再受理。
四、省经信委将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推荐4家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2018年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申报的创业创新基地,应按规定格式修改完善、制作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将全部材料刻成光盘于5月10日前一并上报省经信委。
联系人: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吴小波
联系电话:0731-88955553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