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1日       来源:http://www.czs.gov.cn/kjj/zwgk/tzgg/content_1290331.html      阅读:264次

郴科发〔2018〕30号

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科局、经科商局),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

为做好2018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批次及提交资料时间

2018年我省高企认定工作将分两批次进行。根据我市实情,我市高企认定申报资料提交时间较省认定办受理截止时间提前4-5天,即第一批为:4月30日至6月11日;第二批为8月15日至9月25日。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经科局、经科商局),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初步核实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条件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详见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注册登记。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高企认定条件的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注册,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申报材料和《企业注册登记表》。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二)系统申报。申报企业根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规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所有认定申报材料。企业应利用8M的附件上传申报材料,重点上传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专项报告等主要证明文件。

(三)核实初审。各县市区科技局(经科局、经科商局),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提交市科技局初审推荐。市科技局在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内完成初审推荐,并将推荐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公函及名单统一报送省认定办受理。

四、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科局、经科商局),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要设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组织好高企申报初步核实工作,按照2018年高企认定评审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积极面向拟申报认定企业开展高企认定政策培训,扎实做好高企认定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申报指导工作。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黄  毅   2888243 、13341358088

王廷旺   2888243 、13107061971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吴  量    2657611、15973257176

谭  洁    2657611、18608425557

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doc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doc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16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