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来源:http://www.hnjxw.gov.cn/xxgk_71033/tzgg/201805/t20180524_5018845.html 阅读:908次
湘经信科技〔2018〕202号
各市州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加强工业质量品牌建设,促进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83号)和我委《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湘经信科技〔2018〕99号)要求,今年我委继续开展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和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遴选认定工作。现就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本省、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2、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所运用的主要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技术)具有先进性、通用性和创新性,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成效。
4、在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情况下,自愿交流分享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积极参加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
(二)申报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属2017年以前(含2017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
2、产品质量优良,拥有自主品牌,在本省、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和较好品牌管理基础,制定实施了品牌发展战略,建立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4、品牌培育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总结提炼了品牌培育典型经验案例。
5、近三年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6、在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情况下,自愿交流分享品牌培育典型经验。
二、申报材料
(一)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申报材料
2018年湖南工业质量标杆遴选方向,一是质量管理方向。遴选企业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及六西格玛、质量可靠性、精益生产、卓越绩效、质量管理体系等先进质量理念、模式和方法(技术),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二是“互联网+”方向。遴选企业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促进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重点挖掘企业在“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面有效实施案例。
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表。
2、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
3、典型经验分享承诺书。
4、有关证明材料。
⑴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⑵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资料证明。
⑶与项目相关的荣誉证书、专利证书扫描(复印)件。
⑷企业认为还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二)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表。
2、品牌培育典型经验案例材料。
3、典型经验分享承诺书。
4、有关证明材料:
⑴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⑵近年获得市州以上质量品牌荣誉证书扫描(复印)件。
⑶品牌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⑷企业认为还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近三年已被认定为全国或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的不得再次推荐申报。
(二)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长沙市每类型限各推荐申报5家,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每类型限各推荐申报2家,其他市州视情况推荐申报1-2家。6月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报送到省经信委科技处。
(三)各市州经信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优先把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企业推荐上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定坚 电话:0731-88955568;电子邮箱:595044736@ 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邮编:410004
附件:1、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申报材料封面和承诺书格式、推荐表及典型经验材料编写要求
2、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封面和承诺书格式、推荐表及典型经验案例材料编写要求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