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4日       来源:http://www.hnczt.gov.cn/xxgk/tzgg/201807/t20180720_5057749.html      阅读:270次

省财政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称《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财监〔2017〕6号),组织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强化会计执法检查,严肃财经纪律,为提升我省会计信息质量整体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精心组织,做好前期谋划 

  (一)因地制宜选取重点检查行业。根据《通知》要求,省财政厅结合省情实际,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选取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我省2017年度会计监督上下联动重点行业,并从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监管入手,以规范省市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为导向,以健全和完善财政监督管理机制为目标,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二)有的放矢确定检查重点内容。一方面突出重点,强化财务会计监督检查。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切入点,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和编制,全面关注被查单位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津补贴发放、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前移监督工作关口,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查。重点了解预算单位是否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内控体系,是否成立内部控制领导组织机构,是否建立职责分工权限明确的预算、采购、收支、工程、资产与合同等六大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是否按照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需要建立其他管理制度等。 

  二、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一)加强上下联动。根据财政部要求,继续开展重点行业的上下联动,省级财政部门通过集中答疑、实地巡视等加强对市县的指导与监督,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不定期上报检查工作信息实现动态跟踪。 

  (二)加强监督宣传。一方面全方位宣传新修订的《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及座谈会、张贴宣传等方式组织全省财政干部学习新《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扩大财政监督影响。另一方面继续编发《湖南省财政监督动态》,同时抄送省、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领导及干部,发布财政监督工作情况及监督成果,将《湖南省财政监督动态》作为宣传财政监督的前沿阵地。 

  三、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一)加强队伍建设。围绕财政监督改革发展要求,加强全省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力量建设,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聘请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特邀财政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一方面从省直单位和全省财政系统遴选一批优秀人员,建立全省特邀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库,充实财政监督力量;另一方面,通过政府采购50家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中介机构库和人才库,规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择优选聘注册会计师和能力强、经验足的会计师,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财政监督检查的管理机制。 

  (二)加强法制建设。新修订《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结合日常财政管理工作,增加了日常监督内容,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和所有财政资金全覆盖监督。同时进一步梳理完善财政监督职责范围、工作程序、成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抓好《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贯彻落实,着力构建高效的监督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四、严格执法,检查成效显著 

  2017年,在省财政厅的统一组织下,各 级财政部门共检查机关企事业741户,查处427户存在违规问题,涉及金额44978.35万元,查补税款53.1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834.78万元,处理处罚机关企事业单位273户,处理处罚责任人59位。检查会计师事务所40家,2户给予了处罚。检查结果表明,随着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大部分单位重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较好地执行了会计准则、制度和相关财税政策,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不断完善,业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 

  但检查也发现,部分单位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财税政策执行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存在如原始凭证不合规、现金管理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问题;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如预算编制欠科学、预算执行随意性大、部分款项未及时上交财政、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存在如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关键性岗位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存在如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不充分,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存在一定缺陷等问题,对存在审计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省财政厅根据有关部门移交线索,对负有审计责任的湖南世纪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下达了警告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并对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负有审计责任的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下达了警告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并对3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切实增强风险意识,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切实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审计鉴证作用。 

  2018年,省财政厅将继续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强化对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切实履行会计监管职能,为不断提升我省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作出应有贡献!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