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5日       来源:http://scyxs.mofcom.gov.cn/article/dzgg/cbtk/201807/20180702767950.shtml      阅读:138次

近期,我国强降雨频繁,防汛抗洪防台风形势任务艰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国家防总要求,切实做好汛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汛抗旱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国务院副总理、国家防总总指挥胡春华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抗旱的关键时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洪涝灾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确保水旱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

二、强化措施,保障供应稳定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等商品市场监测,受灾影响范围广、程度深的地区要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要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储备库、加油站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的防汛设施进行再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防汛物资充足、设施设备完好。要指导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和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适当增加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和防汛救灾物资的库存。要加强对商品集散地和应急投放网点的管理,确保投放网络畅通。一旦出现因洪涝灾害导致大范围商业网点无法营业的极端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设置临时、流动商业网点,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要密切跟踪社会关注热点和舆情动态,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多渠道、全面客观报道市场供应情况,主动宣传政府部门稳定市场供应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值守,强化应急保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加强预案执行,细化市场供应保障措施。水旱灾害发生地区要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加强与气象、水文、交通等部门协作,适时掌握天气、汛情、道路交通状况变化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如发生重大市场异常波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和领导下,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商务部(市场运行司)。

联系人:市场运行司 刘龙超 刘虎成

电话:010-85093865 010-85093840

传真:010-85093861

     商务部办公厅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