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禾县委办公室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践行“三严三实”帮扶实体经济 “八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2日       来源:嘉禾县人民政府      阅读:441次

中共嘉禾县委办公室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践行“三严三实”帮扶实体经济 “八项措施”》的通知


中共嘉禾县委办公室

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践行“三严三实”帮扶实体经济

“八项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

《践行“三严三实”帮扶实体经济“八项措施”》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嘉禾县委办公室 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践行“三严三实”帮扶实体经济“八项措施”

 

为切实解决我县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进全县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施意见》(郴发〔2015〕9号)、《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帮扶工作实施意见》(郴办发〔2015〕11号)精神,深入践行“三严三实”,结合嘉禾实际,现就加强实体经济帮扶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明确帮扶对象,完善联企帮扶机制

把“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及成长性好的企业作为帮扶实体经济工作的重点对象。成立嘉禾县帮扶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赵宇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郭薪任组长,副组长为分管实体经济各个行业的县政府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联系电话:6621116),办公室作为全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负责收集、受理来自企业的各种诉求和情况反映。每名县级领导对口帮扶一户重点企业,采取“一对一、点对点”方式,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调度协调帮助解决。县帮扶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受理情况即时汇总分类交办,对办理不及时或办理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加以督办,直至交办工作得以妥善处理。对每项帮扶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制定配套的措施和政策支持的实施细则。帮扶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建立完善帮扶实体经济“绿色通道”的管理办法和机制。(责任领导:李长清;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优化办、县经信局,各乡镇。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保障生产要素需求

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要素需求,涉企职能部门要全力保障。要通过扩大增量、盘活存量的方式,最大限度地破解用地“瓶颈”,对一次性供地和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重点企业,可采取分期供地和分期缴纳的办法解决。园区企业租用园内公租房,租金按县物价局核定的廉租房收费标准就低收取。交通部门要尽快解决园区企业员工出行难问题。积极鼓励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对接纳大学生就业达到一定数量、稳定用工达到一定规模(100人以上)的企业,县财政予以扶持奖励。对长期(1年以上)聘用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专业人才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大力实施“125”人才提质工程,每年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免费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帮助企业保障物流畅通,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责任领导:雷柏胜、肖武文;责任单位:嘉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县人社局、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房产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金融机构要创新信贷产品,简化信贷手续,优化金融服务,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县产业引导资金要切块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小微企业过桥资金以及小微企业出口退税周转金,缓解企业压力。支持和指导具有核心竞争力、产业升级的企业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引导企业积极上市融资,对纳入省、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0〕1号)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郴政发〔2012〕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责任领导:廖兴云;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嘉禾县支行、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

四、妥善处理涉企遗留问题

对原遗留下来的牵涉县直单位及嘉禾经济开发区的项目用地、企业联营、债务等问题,涉事部门要下决心,采取超常措施,实行分类处置,迅速研究解决处理这些久拖不决、事关企业切身利益的遗留问题,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决策提供更大的空间。(责任领导:钟水飞;责任单位:嘉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法制办)

五、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创新发展

税务部门要缩短出口退税审核周期,对出口企业申报的符合规定的退税,只要企业提供的资料齐全,税务机关应当在受理退税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退税手续。对县政府组织参展和认可的国内外展会,企业参加展会的,按展位面积、规模给予财政补贴。政府采购、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和项目所需原材料、设备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本地企业采购。对创省级以上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财政给予奖励。(责任领导:刘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国税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

六、为创业就业提供保障

整合创业、扶贫开发、残疾人就业等各项政策措施和项目资金,构建政府主导、各部门参与、社会化运作的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一窗口、一体化”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各类创业人员的培训,从小额贷款贴息、社会保障等方面支持创业人员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一年期5—10万元的贴息贷款。(责任领导:雷树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七、鼓励企业靠大联强延伸产业链

支持行业优势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拓展,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大型企业战略重组和产业分工。鼓励企业“抱团”发展。县财政对与央企省企合作对接的项目给予奖励,对延伸产业链实现装备制造转型升级的企业给予资助。尽快组建和运行创业孵化基地,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发展。(责任领导:廖兴云;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嘉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快园区孵化基地建设,打造一流的园区服务平台。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大力推行“点菜式”服务,严格执行限期办结制和超时默认制。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要求,强化各乡镇工作责任,对扰乱投资环境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秩序,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检查备案及预告制度,对企业举报的各类违法违纪、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有报必查,一经查实,进行严厉处置,为企业创造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责任领导:李德笑;责任单位:县优化办、嘉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各乡镇)

 

 

 

 

 

 

 

 

 

 

 

 

 

 

 

 

 

 

 

 

 

 

 

 

 

 

 

中共嘉禾县委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