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4日       来源:http://zwgk.anrenzf.gov.cn/jxw/zwgk/tzgg/content_2      阅读:428次


附件1

郴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县市区)

考核

指标

评估内容

分值

(100)

绝对值

自评

得分

质量

效益

指标

(60分)

1.规模工业增加值

11

增量总额(亿元)

5

增长率(%)

6

2.新增规模工业企业数量(户)

8

3.工业企业实缴税金

6

总额(亿元)

3

增长率(%)

3

4.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4

5.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率(%)

4

6.工业招商引资

6

总额(亿元)

3

增长率(%)

3

7.战略性新兴产业

6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3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3

8.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

5

9.规模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3

10.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3

11.信息化

4

信息化投入占主营业收入比重(%)

2

信息化产业增速(%)

2

日常工作(40分)

14.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情况。(完成项目投资计划的计2分,实现项目竣工投产计划的计4分)

15

15.国家、省、市惠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抽查辖区部分企业、根据企业民意测评情况计分)

10

日常工作(40分)

16.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10

17.工业转型升级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政策措施制订情况、典型材料报送情况、工业稳增长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推介情况)

5

加分项

18.工业转型升级有关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每次加3分。承办工业转型升级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现场会的每次分别加5、3、2分。

备注:1.“质量效益”部分单项指标得分=(该项指标考核期指标值÷该项指标全市平均值)×该项指标分值,单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超过该项指标分值的1.5倍,最低得分不低于零分,如本项指标得分为负分时作零分计算。

2.“新增规模工业企业数量”指标完成年度任务的计8分;未完成任务的每少一户扣0.2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多一户加0.2分。

3.有加分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2

郴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工作

单位

工作

职务

单位

推荐

意见

(盖章)

当地

纪委

监委

审查

意见

(盖章)

注:每个县市区推荐一名,与评分表一并上报。

附件下载:附件1:郴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doc

           附件2:郴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