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8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906次
根据郴州市、株洲市、常德市政府请求,按照《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19号)相关程序和要求,我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以上4个园区调区扩区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于2018年11月30日对调区扩区方案及附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均出具了书面支持意见。调区扩区方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价等相关工作,符合《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建设方案可行。
按照规定,现将4个园区调区扩区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9年2月28日—3月4日)。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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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