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1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649次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切实加强工业企业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指导复工工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主动扛起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责任,落实法人代表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工信部门和各企业领导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一线,及时协调指导,及时采取行动,及时解决问题。要做好联防联控,建立企业疫情领导干部包保机制,强化车间、班组等基层单位网格化管理,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
二、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规定。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工业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生产、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生产企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三、提前制定复工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规划及实施疫情防控工作。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提前对复工疫情防控作出科学研判,合理安排生产生活。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全面部署安排,实化细化各项防护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贯通起来、联动起来,切实做到思想、工作、措施“三到位”,切实增强自身防控能力。对防控措施不落实、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企业,坚决不予复工。
四、有序组织员工返程。目前人在湖北的湖南企业员工参照湖北省规定同样延长假期,暂不返湘,以利于疫情防控。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湘的其他人员,各企业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各企业要对所有员工疫情防控期间离厂动向和健康状况摸排登记,把联防联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做好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预防性卫生防护。要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要求,落实清洁与消毒、通风换气、洗手设施、垃圾处理、设立应急区域和健康宣教等措施,加强工作人员、流动人员等个人防护。各企业复工前应对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复工后对员工有可能进入的空间场所、有可能接触的公共设施进行全面管控、例行消毒,并安排专人开展专项检查。要加强对来访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等工作。
六、暂停集聚性活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企业暂停召开员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集聚活动。确属必须召开的会议和商务洽谈,参加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控制会议或洽谈时间,做好场所开窗通风。会议或洽谈结束后,场地、用具须进行消毒。如企业设有食堂或餐厅,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熟食用品混用,做好营养配餐。要采取分餐措施,提供打包盒饭,避免面对面就餐、集中用餐。各级工信部门要依托互联网和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企业提供线上服务。
七、加强职工健康监测。要全面掌握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复工后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员工体温测量和在岗状况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建立员工健康情况每日台账。做好本企业员工科学防护工作,提供卫生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要完善防护措施、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八、认真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发挥宣传思想工作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舆论引导,用好自有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主动发声,教育引导职工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通报疫情,及时帮助解答疫情防控各类问题,汇聚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为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九、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全面做好联防联控。做好应急值守,加强调度安排,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完善沟通联系机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预案,增强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协同性。
全省各级工信部门和工业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统一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必胜信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新的贡献。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