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131次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促进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工业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20年“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和“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所运用的质量管理模式科学先进,创新性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发展质量和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提升。

    3、近3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4、承诺在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情况下,自愿交流分享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积极参加省内外质量品牌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二)申报“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按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知识产权意识较强。

    3、主持或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4、积累和储备了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有效状态知识产权数量10件以上。

    5、重视研发投入,近3年每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以上。

    6、重视知识产权转化应用,上一年度知识产权产品或专有技术形成的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0%。

    7、近三年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8、承诺在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情况下,自愿交流分享知识产权运用典型经验,积极参加省内外知识产权运用和质量品牌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三)申报“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属2019年以前(含2019年)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

    2、产品质量优良,拥有自主品牌,在本省、本行业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和较好品牌管理基础,制定实施了品牌发展战略,建立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品牌培育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4、近三年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5、承诺在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情况下,自愿交流分享品牌培育典型经验,积极参加省内外质量品牌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二、申报材料

    (一)“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推荐表。

    3、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材料。

    4、有关证明材料。

    ⑴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⑵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荣誉证书、行业地位证明、专利证书等扫描(复印)件。

    ⑶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二)“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推荐表。

    3、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自评估表。

    4、知识产权运用典型经验材料。

    5、有关证明材料。

    ⑴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⑵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清单。

    ⑶拥有知识产权情况清单。

    ⑷ 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产业化等证明材料。

    ⑸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三)“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推荐表。

    3、品牌培育典型经验材料。

    4、有关证明材料:

    ⑴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⑵近年获得市州以上质量品牌荣誉证书扫描(复印)件。

    ⑶品牌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⑷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已被认定为“湖南省工业质量标杆”、“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和“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认定。

    (二)本次推荐申报采取限额形式,全省3种类型推荐申报企业总数不超过40家,长沙市7家,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每市4家,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每市3家,邵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娄底市、怀化市每市2家,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每市(州)1家。

    (三)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州工信局。6月12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市州工信局推荐文件一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到省工信厅科技处。

    (四)各市州工信局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推荐上来。

  

    省工信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731-88955568;

    电子邮箱:595044736@ 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邮编:410004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26日   

“2020年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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