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301次
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公示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2016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067号)精神,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与国家发改委反复沟通衔接,并商市州发改委,我委按照权责下沉、突出重点、综合平衡的原则,投资计划分解至经国家审核后符合条件的29个建设项目。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中央预算内发挥效益,按照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现将分解下达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6年6月15日—17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地区处, 0731-89991526(兼传真) ,hnfgwdqc@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省发改委地区处(邮编 410004)
附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