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4日 来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阅读:723次
根据《湖南省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补助实施办法》(湘财企[2014]55号)及《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湖南省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补助项目的通知》(湘经信原材料[2015]551号),经企业申报、市州经信委和财政局推荐、专家评审,拟对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嘧啶醇”等54个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给予支持(具体项目及拟支持资金额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及项目单位的真实性、合法性、技术先进性等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省经信委或省财政厅纪检监察室。对该批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监督电话:省经信委 0731-88955382
省财政厅0731-85165722
附件:2016年度湖南省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拟支持项目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