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8日 来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阅读:858次
湘经信原材料〔2016〕340 号
各市州经信委、统计局,省直管县市经信局、统计局:
根据省经信委、 省统计局 《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湘经信原材料〔2013〕287 号)和《关于做好 2016 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湘经信原材料〔2015〕530 号)的有关要求,经评审和公示,同意认定湖南瑞铨冶金有限公司等 82 家企业为湖南省新材料企业(第四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布。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 南 省 统 计 局
2016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