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9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阅读:581次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级会计人员素质,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6]15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高级会计师参加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我省高级会计师可以选择在下列三种方式中,任选一种方式完成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一)网络培训:我省高级会计师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完成2016年度培训。如选择参加网络培训的,需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 http://acc.hnczt.gov.cn/),进行课程学习,学习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登记培训记录。
(二)面授培训:选择面授的高级会计师应参加面授课程培训,完成相应课时学习后,由省财政厅负责登记培训记录。
(三)其他形式: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向所属的财政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学分折算和登记。
二、培训内容
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范围主要涵盖近年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政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会计、政府会计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的发展、“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解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解读、“一带一路”战略解读、企业内部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政策等。
参加网络培训的高级会计师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涵盖以上内容的网络课程完成课程学习;参加面授的高级会计师由省总会计师协会根据以上内容组织安排面授学习。
三、培训组织
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2016年度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将于8月1日前开通,请关注“湖南会计信息网”;
全省高级会计师面授培训由省财政厅委托省总会计师协会具体承办,培训时间暂定为2016年10月—11月。省总会计师协会负责培训组织和实施,包括确定具体培训时间、下发培训通知、培训工作报备、聘请授课师资、印制培训资料、组织面授培训、上报培训结果等。
四、培训报名
选择参加网络培训的高级会计师,在2016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开通后,通过“湖南会计信息网”直接报名参加培训;
选择参加面授培训的高级会计师,请务必于8月15日前通过“湖南会计信息网”预报名,在网上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后,由省总会计师协会通知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
附件:湖南省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报名信息表
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