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1日 来源:科技司 阅读:266次
工信部科函(2016)288号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协会等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和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实施发动机价值流质量管理的经验”等33项典型经验为2016年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名单见附件)。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国质量协会要积极组织本地区(行业)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质量标杆”所在企业要积极开展质量品牌管理创新活动,继续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质量品牌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质量管控能力,提升企业品牌附加值,提炼新经验,取得新成绩。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