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681次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靖州县白石滩水电站等水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湘发改价商〔2016〕747号
娄底市、常德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永州市、邵阳市、衡阳市、郴州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核定相关水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报告收悉。鉴于娄底市新化县、常德市桃源县、怀化市芷江县、新晃县、麻阳县、靖州等县、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古丈县、永顺县、张家界市桑植县、慈利县、永州市江华县、江永县、蓝山县等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已整体上划省电网,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核定靖州县白石滩等新投产水电项目上网电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南省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2549号)和我委《关于我省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5〕983号)相关规定,核定靖州县白石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部分2014年2月以后投产的水电项目上网电价,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具体电站名称及电价水平详见附件1)。
二、重新核定龙山县等部分县市水电项目上网电价
2016年1月1日至8月31日,龙山县等部分地方电网上划县市水电项目的上网电价,2000年及以后建成投产的按0.37元/千瓦时执行,2000年以前建成投产的按0.35元/千瓦时执行(具体电价水平详见附件2)。上划前,部分水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已高于上述省定标准,上划后仍按原标准执行(具体电站名称及电价水平详见附件3)。省电力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上划协议后,市州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水电上网电价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三、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大工业电价方案>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6〕704号)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上述水电项目上网电价下调3分/千瓦时。
附件:1、靖州县白石滩水电站等新投产水电项目上网电价表
2、靖州县等部分县市地方电网上划后水电项目上网电价表
3、部分原地方电网定价高于省电网标准的水电项目上网电价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