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 来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阅读:109次
根据《湖南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经信投资〔2015〕514号),经项目单位申请、市州及省财政直管县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上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16年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资金支持的第三批项目及支持金额,现予公示。
对该批项目的申报、评审和项目资金拨付,省、市州及省财政直管县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