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3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202次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申报“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
精品线路2016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株洲市、郴州市及炎陵县、茶陵县、安仁县、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发改委(局):
为推进罗霄山片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加快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带动片区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2016年6月30日,我委下发《关于安排2016年“罗霄山片区发展”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6]516号),安排了罗霄山片区6县省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4002万元(每县667万元),用于罗霄山片区脱贫攻坚相关的文化旅游、民生改善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具体项目报我委审定后另行下达。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及方向
重点支持列入“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总体设计方案和2016—2017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案的旅游交通标志、游客服务中心(乡村综合体)、自驾车(房车)营地、特色氛围景观设施、信息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等公共服务设施。
(一)特色乡村旅游交通标志。(1)一级旅游交通标志。指从高速公路连接线、国道、省道等公路主干线及景区连接公路(不包括高速公路和城区主干道)通往旅游精品线路节点的旅游交通标志。(2)二级旅游交通标志。是指从3A级以上(含3A级)旅游景区或精品线路节点出发,在通往景点集群(特色村镇)的国省道、县乡道路上设置的旅游交通标志。
(二)乡村游客服务中心(乡村综合体)。乡村游客服务中心是指在乡村旅游热点地区和游客聚集区域,结合当地村镇自然环境特点及旅游发展趋势科学选址,结合当地民俗民族特色,建设具有旅游咨询、基本游客服务和旅游管理三大基本功能的乡村游客服务中心。乡村综合体是指与村行政中心或村级组织活动中心结合建设,集旅游服务、展示宣传、农村电商、医疗救援、村务、文体等服务于一体的便民、惠民乡村综合体。
(三)自驾车(房车)营地。结合停车场建设具备宿营、餐饮、旅游购物、补给、休闲娱乐、信息服务、卫生医疗等功能的自驾车(房车)营地。
(四)旅游氛围标志性景观。主要包括在高速公路出口、岔路口、村口等设置精品线路logo标识牌、体现当地特色的主题雕塑及其它能营造旅游氛围的景观设施,如观景平台、标志性石景、公交站/亭、路灯等。
(五)信息化建设。重点布局乡村游客服务中心(乡村综合体)、景区、家庭旅社、酒店、农家乐、旅游购物点等客流密集场所的电子触摸屏、网站、APP、二维码、资料架等旅游信息化软、硬件设施建设。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备生产性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的保护方式。此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上已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遗展示馆、传习所、演艺节目排演场所。
二、支持原则
要求项目基础条件好、带动能力强、前期工作扎实、具备年内开工建设条件。符合支持范围及其他要求的在建项目优先安排。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建设地点为已列入“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总体设计方案的节点、景点集群或特色村镇;
2、建设内容已列入“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总体设计方案及2016—2017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案;
3、项目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2017年12月前能建成投入使用。
(二)材料要求
1、市、县发改部门的申请文件;
2、县人民政府编制的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3、县发改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三)时间要求
请各市、县发改部门会同旅游部门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于10月21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发改委湘西地区开发处,0731-89991012,
邮箱:dxxqmxk@126.com。
附件:1、 县精品线路旅游交通标志申报表
2、 县精品线路乡村游客服务中心(乡村综合体)申报表
3、 县精品线路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申报表
4、 县精品线路旅游氛围标志性景观项目申报表;
5、 县精品线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申报表
6、 市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申报项目汇总表
7、 市精品线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