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阅读:145次
工原函〔2016〕61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
为提升农药农药行政审批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加强评审专家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做好农药行政审批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将第一批农药行政审批评审培训合格专家名单(156人)印发你们,合格的专家纳入评审专家人才库(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农药行政审批评审时,可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抽选(可跨地区)。
特此函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