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来源: 阅读:155次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摸底核实“解决全省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
项目清单的通知
湘发改投资〔2016〕880号
各市州发改委、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和9月21日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要求,为解决全省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问题,省发改委会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在全省贫困村“十三五”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项目库的基础上,编制《解决全省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将于11月下旬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汇报。为全面做好《三年行动计划》的需求测算、投资、实施和考核等事项,现就摸底核实《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原则要求,重点保障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公共服务,在《“十三五”规划》项目库(扶贫部门的《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表》)的基础上减少基本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乡镇流通体系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4大类,将农村医疗卫生、农村文化设施、村级活动(服务)中心和农村民政基础设施4类整合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增加农村光伏扶贫和农村危房改造2大类。此次摸底核实的范围以贫困村(以拆并后为准)为单元,包括村级公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宽带、农村光伏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广播电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小学改造、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等9个领域。
二、项目填报
1、请各县(市、区)发改、扶贫工作部门,在前一轮核实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农村宽带、农村光伏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农村薄弱小学改造、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9个领域的建设标准和造价标准(详见附件1),会同驻村扶贫工作队,深入村组逐村核实9个领域的项目清单和投资需求,按照附件2、附件3的表格要求填报具体项目(原则上不打捆)。各县(市、区)发改、扶贫工作部门由各市州负责通知部署。
2、附件2的填报要以附件3为数据来源和依据。附件2由各市州发改委分县汇总统计后上报省里;附件3由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分贫困村汇总统计并上报市发改委后统一上报省里。
三、工作要求
1、编制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将遵循“县为主、市统筹、省支持”的原则,对此次填报的项目清单和投资需求要求真实全面,项目的推进和实施主要由县负责,省里将给予适当政策支持。
2、此次填报的项目清单建设任务,将作为对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依据。请市州、县(市、区)各部门高度重视,不得虚报谎报,不得重复申报,不得把已建的再报,不得超出标准申报。填报的项目表要报请各市州、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
3、各市州发改委、扶贫办联合行文,于11月18日下班前,将汇总后的附件2、附件3上报省发改委和省扶贫办。
联系人:省发改委投资处刘婧,073189991006,18627313433
省扶贫办规划财务处万良骏,073182212739,15874191115
附件:1、《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的建设标准和造价标准
2、《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汇总表(分县汇总)
3、《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详表(分村汇总)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1、建设标准:撤并建制村和25户以上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路基宽度不小于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对现有路面宽4.5米以下的道路实行改扩建。
2、造价标准:新建道路每公里造价约50-80万元,改扩建每公里造价约30-50万元。
1、建设标准: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改造和新建的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量按照《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确定。改造和新建的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到户。改造和新建的设计供水规模20m3/d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一般不低于95%,其他集中式供水工程或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水井+蓄水池的分散供水模式。
2、造价标准:按饮水安全项目的受益人口计算,大约1000元/人。
1、建设标准:农村电网110千伏容载比大于1.9,35千伏容载比大于1.8,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1.6千伏安/户。110、35千伏线路N-1通过率分别达到94%、85%,10千伏主干线路互联率达到33%。
2、造价标准:按电网长度计算,大约12-14万元/公里。
1、建设标准:行政村4G网络信号覆盖率达到 100%,3G/4G用户普及率达到60%,通宽带比例超过98%,光纤覆盖比例超过80%,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40%,农村固定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
2、造价标准:乡镇到行政村光缆线路2.2-2.4万元/皮长公里,行政村光纤到户1.4-1.6万元/皮长公里。
1、建设标准: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每个60千瓦。
2、造价标准:村级光伏电站48万元/个。
1、建设标准:按照住建厅关于农村危房的定义标准实施改造。
2、造价标准:每户5万元(补助标准)。
1、建设标准:按照我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要求,必须是由政府部门举办、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中保留的学校。必须是尚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要求的义务教育学校。
2、造价标准:改建教学楼约1000-1500元/平方米,新建教学楼约1500-2000元/平方米。
1、建设标准:实施电视“户户通”和“无线数字化覆盖”,村级实现“村村响”。
2、造价标准:电视建设线路和广播建设线路均采用估值2-2.4万元/公里。
1、建设标准:每个贫困村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含村卫生室、便民服务设施、文体活动室、电商平台等内容。服务人口3000-5000,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活动场地300-400平方米;服务人口2000-3000,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活动场地200-300平方米;服务人口1000-2000,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活动场地100-200平方米。
2、造价标准:新建造价约1500-2000元/平方米,每个平台约60-100万;改扩建造价约1000-1500元/平方米,每个平台约40-80万。